Thursday, December 18, 2003

3不做 四不休

筆者99年跟身邊朋友集資成立小型流動數據公司,遇上2000年科網﹑電訊泡沫爆破。生意極困難的時候,曾對股東承諾3G不在港推出,自己和公司都絶不退縮。不料3G推出的延遲,年復一年,轉眼已整整三年!

幸好,和黃在市場一致看淡的情況下仍勇往直前,雖千萬人吾往已,展示出其“3不做﹑四(死)不休”的皇者之風,且終在周一的記者會上正式宣佈明年一月初在港推出3G服務。3G服務的推出,一方面讓筆者舒一口氣,至少留下來的最基本承諾已做到了,另一方面,卻令筆者更想留在業界,以繼續欣賞這齣像無間道般高潮迭起的電影。

對筆者以至業界而言,“電影”的高潮位有幾處:

一.3G這個市場是否真實存在?有人將和黃這盤投資160億歐羅的生意評為豪賭,筆者雖然並不認同,但3G市場未獲證實卻是事實(尤其以WCDMA為基礎的3G)。即使全球技術數一數二的DoCoMo,亦面對電池壽命短﹑手機軟件不穩定﹑上客量低的問題。不過,正如和黃董事總經理霍建寧在記招中三番四次“和黃大把錢”的豪情壯語,錢可以解決的問題,對和黃來說的確都不是問題。亦即是說,只要市場真的對高速流動數據通訊有需求,3G就是一個切實的市場;而只要WCDMA是種可行的技術,3就是將是一盤非常賺錢的生意。對於這兩點,筆者是持肯定態度的,不明朗因素主要只在時間表。

二.除擁有3百分五股權的NEC和美國的Motorola外,Nokia和Sony Ericsson日後會否為和黃度身訂製手機?和黃會否完全棄用非訂製的手機?如不用Nokia WCDMA/GSM1800/GSM900的多頻手機(如即將推出的7600),對3的上客量會否有所影響?如要使用,又是否能配合3的平台及內容?很明顯,3G手機市場將不再為歐美主導,以NEC為首的日本廠商將可至少分一杯羮,甚至領導全球(另邊廂,以三星為首的韓國廠商則已開始在CDMA2000手機市場放異彩)。至於中國的手機廠商,在2G/2.5G的手機會逐漸變為低增值商品的當下,可望進一步擴大市場分額,但3G方面,又能否憑SD-TCDMA突圍,至少保住國內的部份市場?

三.3G數據市場價值鏈將如何形成?參考日本的經驗,3G手機上的內容格式基本沒變(圖片主要為jpg/png﹑鈴聲主要為midi/mmf等﹑遊戲及應用程式主要為Java/BREW),另加視頻流,因此流動數據市場價值鏈與2G時沒甚麼分別。但和黃的情況則有點不同,因為3是一個全新項目,不像DoCoMo般,在2.5G階段已建立起一個行之有效的商業模式與內容供應商合作。另外,由於和黃一馬當先,業內為3G訂製的內容仍然不多,加上主推的視頻流,除平台外中間商技術增值步驟不多,因此和黃與內容供應商現時的合作主要模式只是直接向版權擁有方(如英超聯)買下版權,然後自行負責製作。但當和黃逐步建立起用戶群,市場慢慢成熟,3G數據市場的價值鏈將如何發展,暫未可料。

四.中國3G市場的發展。霍氏在記招上並未正面回應中央台記者就和黃在中國3G市場看法的提問,但其興趣肯定是不用多問的。內地發牌情況雖然尚未明朗,但最具實力的中國移動將獲發WCDMA牌照的機會極高,因此將是和黃最理想的合作伙伴。然而,和黃在3G的主要競爭對手Vodafone卻是中國移動的股東兼策略性伙伴。和黃﹑Vodafone﹑中國移動的關係日後將如何發展,勢必成為“觀眾”的引頸以待的焦點。

以上一連串都是十分辣手的問題,和黃的決定及其一舉一動,勢將影響全球3G市場的生態。電影引人入勝的地方,正是在於結局難料。而看編劇組的主要成員和黃會如何影響劇情推進。

Thursday, December 11, 2003

大CEPA 小故事



信報 2003.12.11

中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下稱“安排”)於本年十月底簽定,除原定17個服務行業外,當中臨時加入電訊服務,其中電訊增值服務中“信息服務業務”一項,正好是筆者置身其中的行業。雖然筆者公司年前已在廣州成立內資公司,經營流動數據業務,但本着香港人一貫湊熱鬧不甘後人的優良傳統,公司還是決定參與其中,嘗試向工業貿易署申請“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即使不知日後是否有用,至少不要蝕底。

從工業貿易署網站下載的申請表,只有數頁,並不難填。按申請表要求,公司需有三年或以上營運記錄,幸好亦能勉強過關。三年已核數賬目,再加其他文件如商業執照、成立證書等,好不容易都找到了,疊起來數吋厚,自我感覺良好。

拿到旺角工業貿易備案申請,卻被“批”得體無原膚。連工業貿易處那位友善的小姐都調侃說“一看到你只是拿一個公文袋便知肯定資料不全了,其他人都是拿一整個公事包!”遺缺的資料和手續和資料居然比準備好的還多:賬目要為註冊會計師再核實,每份文件要中國委託公證人協會屬下的香港註冊執業律師認證,提交前再要在律師樓宣誓等。當然,專業人士自有“專業費用”,盛惠萬多元。

忽然間,感覺似曾相識…想一想,正是在內地申領各種牌照時的經驗!不論準備多久,自覺資料多齊全,在電話上跟申辦署方談得多清楚,親身到場後,總有遺缺,然後被介紹到別的收費專業人士幫忙處理文件…

想深一層,透過“安排”進入內場市場,獲得“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找一間合夥公司,而且最多只能佔50%擁有權,亦即最終決策、知識產權、賬目整合等問題全部要跟對方討價還價。索性作罷。

事實上,“安排”的簽訂在十月底,而且有關電訊的各項條文都是在十月三十一日公布後業界才知悉。雖云是較世貿的條件提前了三個月允許進入大陸電訊增值服務市場(正確來說是七十一天,正好本文刊登之日,即中國加入世貿兩周年,外國電訊商可以差不多一樣的條件進入內地),但即使馬上行動,兩個半月內,內部決策、資料準備、認證宣誓、申請輪候、尋求合作伙伴…誰個公司可以較其他外資公司取得先發優勢?

其實,香港人一向靈活變通,有心的早已利用各種方法進入內地市場。中小企固然有其“不規範但合法”的方法,即使大企業即非無辦法。既然新浪、網易等公司等內資企業可用一個特別的公司架構到納斯達克上市,香港網作為創業板的上市公司,最近亦收購了北京註冊,經營流動數據增值服務的掌中萬維,表示進入內地電訊增值市場的規限,根本難不到靈活的香港人。“安排”在這個情況下,意義不大。當然,這裏說的只是在“安排”的大框架下的一個小故事,代表性有限,並不全面否定“安排”對電訊業的幫助。
不過,筆者確實希望醞釀中的“安排”第二期和珠三角電訊特區等,能為業界帶來更實質性幫助。更重要的是,新措施必須以為中港兩地帶來雙贏為己任,而非企圖為港商單方面討好處。事實上,筆者常註內地,早已感覺內地不少人對稅項不用上繳中央的香港不具好感,本年加上自由行等各項“救港措施”,自我形象更形低落。如今在根本享受不到“安排”帶來的好處的同時,又要進一步破壞形象,可謂寃枉得很。

Thursday, December 04, 2003

上班也考試

在香港,從事流動內容供應商的門檻極低,不但無需向電訊管理局申領牌照,有些甚至不必花錢租用互聯網數據中心,因此特別多年青創業一族“結隊組公司”,開發KJava遊戲、原創卡通人物等。創業者之中,不少是希望在商業世界過些“現實生活”,離開校園象牙塔 。不過如果她/他們知道,原來跟流動網絡商合作也先要通過考試,或許會訝異於商業社會和校園原來也有相似的一面。

11月21日,廣東移動在廣州舉行了一個“公開試”,要求所有200多家合作的服務供應商(service provider , SP*)派代表出席。如服務供應商未能在業務和技術兩考試均有最少兩名員工及格並且留任,公司必須派代表補考,否則將不能申請開通新業務,甚至遭終止合作!

考試內容毫不馬虎。整份複習資料疊起足有兩吋厚,涵蓋移動夢網WAP和SMS業務SP管理細則、業務流程、SMS網關接口協議、WAP計費平台功能和接口技術等多方面資料。而且,問題仔細刁鑽,甚至包括WAP網關的IP地址!

其實,進入內地提供電訊增值內容服務,門檻一向不低,除法律規定外資最多只能直接擁有50%股權外(海外公司自12月11日即中國加入世貿兩周年起生效,香港公司則因更緊密經貿關係提前於10月1日享有該資格),另需向通信管理局申領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俗稱“ICP牌”),再加上互聯網數據中心、電腦和手機硬件等價錢都較香港高,因此香港中小企要進入市場有一定困難。

這還不止,由於合作伙伴不斷增加,不但管理困難,而且良莠不齊,中移動正逐步將合作門檻提高。如去年把不平衡短信收費由5仙加至8仙,終止與收入不達最低規定的服務供應商合作等(單是11月底,就有40項WAP服務因收入不達標而要從夢網下線!)在眾多省份中,廣東移動一向對服務供應商的質量、客戶服務等管理最為嚴格,現在先行一步,要求所有合作夥伙熟讀其規範並通過考試,估計該規定可能於稍後伸展至其他省份或總公司不定。其他各種各樣的難關亦將陸逐出台,服務供應商將面臨汰弱留強的考驗。

既然香港無論營商環境、外資及外滙管制、資訊自由等各方面都如此優勝,而內地從業則如此煩複,為甚麼越來越多的內容/服務供應商卻仍選擇進入國內發展,部份甚至捨香港而去?市場誘因是也。國內火得驚人的短訊業不說,就單單是WAP內容,中國移動總公司在10月份就結算了2014萬,而且中移動明白健康的市場價值鏈的重要,將其中85%即1712萬分給各合作的服務供應商,自己保留15%代收費和全數GPRS數據費,為內容/服務供應商提供足夠誘因,將整個市場帶動起來。

有沒有可能同時擁有內地龐大市場的力量,和香港法制完善、資金進出自由等好處?本版另文徐岩博士討論的珠三角電訊特區或許是個答案。

* 內地流動內容增值服務業跟日韓較相似,業內分工較香港精細。內容供應商一般不會直接跟網絡商合作,而是透過領有ICP牌和擁有開發團隊、伺服器基建的服務供應商跟中國移動和聯通合作。